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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3年4月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0-11-06 02:19:41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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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考院〔2013〕119号

 

关于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1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033

数学物理方法

7

02198

线性代数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0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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