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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0-11-06 02:19:44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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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主考学校,省交通运输协会:

现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6号)和《关于停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确保停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部署上述项目考试的停考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各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应协助我院做好2016年考试的报名及收费工作,具体报考事宜另见相关报考通知。

 

附件:1.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的通知

   2.关于停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8日

相关附件:转发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和停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粤考院[2016]3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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