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400-8077-735

微信公众号|广州自考微信公众号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广州自考网>串讲笔记 >合同法学习笔记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法学习笔记 融资租赁合同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8:11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
1.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两个合同组成,当事人包括了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
2.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目的,融物为手段的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4.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多务合同和有偿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择确定的,出租人只能按承租人选择签订购买合同。
2.承租人有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3.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的所有权一般归承租人,出租人不再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购买价。如果租赁合同对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以上是广州自考网(www.guangzhouzikao.com)整理的“合同法学习笔记 融资租赁合同”相关资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广州自考网、广州自考报名和广州自考本科的资讯,请浏览本站其它文章。


上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租赁合同
下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承揽合同

《广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