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报名热线:400-8077-735

微信公众号|广州自考微信公众号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广州自考网>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编辑整理:广州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35    浏览热度:   [添加指导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立法会
  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2.议员的任职条件
  (1)香港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②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0%.
  (2)澳门
  澳门立法会议员不要求有“无外国居留权”和“中国公民”的限制。
  3.议员的产生办法
  立法会由选举产生。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和由功能团体、选举委员会间接选举,共同选举产生立法会议员。
  4.议员的任期
  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每届任期4年。
  5.立法会的权力
  (1)立法权。立法会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
  (2)财政权。立法会有权根据行政机关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
  (3)监督权。立法会有权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对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质询。行政长官如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可按法定程序提出弹劾。
  (4)任免权。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等等。

以上是广州自考网(www.guangzhouzikao.com)整理的“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相关资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广州自考网、广州自考报名和广州自考本科的资讯,请浏览本站其它文章。


上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下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

《广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